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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林千红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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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七章

        一一:

        你好。

        我不知道怎么样开头写这封信。但是想了很久,始终觉得有些话,还是要说。可是你一直不肯见我,那就只有写信了。

        从哪里说起呢?或者应该从赵义说起。

        你已经知道赵义和我青梅竹马,两家大人是同学兼同事,来往很密。导致我们从小也就很亲密。我第一次听到你的名字,是在初二,我们初中不同校,但校与校之间总会有流言,班上一些比较活跃的女同学会窃窃交流外校的事迹,她们说一中有个很美、很狂、很坏的女生,整天跟一些小流氓一起玩但成绩又很好。她们的眼中有很奇怪的光芒,不屑,却隐隐有着艳羡。

        但赵义告诉我,那是谣言。他和你同班,他说,你是有点过份,但并不坏。你是不记得了,你曾经帮助过赵义。赵义那时候个子小,有时候被人欺负,在校门外被一些人挡住搜钱,有一次你看到,赤手空拳过去喝止,那时赵义已经被打得趴在地上,看着你一个女孩子拳打脚踢把其中一个头目打得无法招架,正当其他人一起围殴过来,你被打了几拳后,你的哥们呼啸着冲过来把他们打跑了。赵义说,他不止一次看到你帮助弱小同学,因为你最看不惯别人欺负弱小的人。

        所以当后来上了高中我和你同班,而赵义考上别的高中时,他跟我说,希望我别象其他女生孤立你,你并不是坏女生。我从小便喜欢赵义,从来也没有觉得他的话有错过,而事实上,他也一向温厚正直,并没有让我失望过。

        我慢慢接近你,知道了你在狂傲叛逆背后的热情善良,其实只要别人待你好,你就会很好很好地对待他,只是大家都宁愿用固定的思维来看待你,而从不肯接受别人的生活方式情感方式。我还记得你问我“林千红我们是不是好朋友?”的时候,扬着的脸,眼中充满单纯的热情和希望,我不知道还有谁会肯这样直爽坦白用希望的眼神去问别人这种问题?为保护已经成长的自尊、为自己的矜持和面子,大家都已经变得含蓄。那个时候我真的很感动,为着你郑郑重重的这份友谊。我写了那张字条给你,我看着你把那张字条看了好几遍,然后对着我羞涩地笑,把它平平整整地珍惜地收进你的日记本里。

        我告诉自己,这一生,都会与你做好朋友。

        整个高中,我们都很快乐。你的大胆无忌常令我目定口呆,你跟我说夏为春、小义、钱安平、罗见,说的最多的就是夏为春,你脸上的光辉得意快乐真叫人又好笑又感动。你是真的真的很爱很爱夏为春,你也从来不避忌不否认,堂堂正正光明正大地承认,任何人的闲言眼光都只换来你哂然,或者根本吸引不了你的眼球。夏为春也是如此。我并不认为这很好,我和赵义一直都暗藏着自己的感情,没有向任何人提起,因为我们觉得学生就是学生,要恪守自己的身份。但我为你们高兴。是真的。每个人对每件事都应该有自己的看法和选择。你们有你们的,我们有我们的。

        我并不知道以后会发生的事情,我到现在都不太明白为什么会发生那些事情。

        我告诉过自己,这一生都会与你做好朋友的,可是,我照样恨了你这么多年。

        大一的下半学期,夏为春到我学校来找我。因为他在本地隔壁一所大学读书,在校际活动中有时会遇到,象高中那样张狂不驯,看到我时会笑一笑,也象高中时那样。我以为他来找我是因为你,所以跟他去茶室坐着聊天,但他始终没有提起你,也许他有什么事不能开口吗?可他只是笑着,看着我从包里拿出的书说:“包法利夫人?”我脱口说:“你看过?”他不经意地说:“小时候看过。”

        我突然想起你说过的,夏为春家里有很多书,很吃惊,因为我想不到他是看这些书的,一时呆住。他好象看懂了我心里在想什么,忍不住笑:“只是一些书罢了,看过会高人一等吗?”薄薄的唇角有斜纹讽刺地抿着,漂亮深遽双眼里有笑意,脸上却带着调侃。你知道那种笑容,配上他肆无忌惮的出众英俊,那样不羁骄傲。我忽然有些慌乱。

        之后他时不时地来找我,校际球赛时他并不参与,却总是坐到我身边,脚伸得长长地,沉默着看球。有时候骑了摩托车带我去飚车,去蹦的,有时候,他却会陪我坐到市中心图书馆里看书。我不太明白他是什么意思,但心底应该是明白的。可是我不知道怎么拒绝。他那么霸道,单单是眼睛里冷酷坚决的光芒就让我不太敢说出不字。我的安静平和不知去了哪里,只是告诉自己,他什么都没说,我可不要想太多,但他带着我玩的时候,我不得不承认,有时候的确是很开心很刺激,我从来没有接触过这样的生活,只是从你的嘴里知道过。

        我后来说了不,是赵义寒假从外地大学里回来,一见到他,我的心便平静下来,我就清楚明白地知道我喜欢的是谁,我要的是什么。夏为春只是轻微地笑笑,转身离去。然后是你来问我,我坦然地告诉你我不会喜欢他。

        过了一个多学期,我在图书馆看书,不经意抬头,看到对面坐着夏为春,他穿着白衬衫,手边一本基督山伯爵,微微低着头看书的夏为春,初秋的风轻轻拂动额前的发,眉睫浓密,脸容轮廓清晰,有一种逼人的俊朗。我从来没有见过这样惊人英俊的人,我忽然发现,我已经有这么久没有见到他,这个时候竟然有一点欢喜。然后他抬头,笑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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