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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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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林肯看来,“在大多数南部各州,各色人种中大多数人既不是奴隶,也不

        是奴隶主;而在北部各州,大多数人既不是雇主,也不是雇工”,“当然也  有相当数量的人把他们自己的劳动同资本混合起来,也就是说,他

        们用自己的双手劳动,同时也购买或雇用别人为他们劳  动。”因为自由或者奴役是与劳动及资本紧密相连的,所以林肯对劳动

        及资本状况作了一番具体的分析,由此而导向他的结论。他认为,在北部各  州,一个人做自由雇工并不会

        永远如此,“在这些州里,普遍都有一些独立创业的人,他  们本身不多几年前还是雇工”,林肯自己本身就是一个绝好

        的例证,他常常津津于自己由一个受雇劈栅栏木条的人、船  工、店员等而做到今日美国的总统,这没有什么可以避讳

        的,因为美国并非欧洲要讲究出身,在这里,当然主要是北部,只要你

        奋斗并干出了成就,人们就不会不尊重你,这也证明了自由劳动制度的优越。  林肯认为,那些出身穷苦,靠

        劳动起家的人最值得信赖,这些人对不是自己诚实劳动挣  来的东西一概不要,因此:“要叫这些人小心,不要把他们

        已经享有的政治权利交出去,这种权利如果交了出去,肯定  会被用来对他们这样的人关闭进步之门,并把种种新的限制和负担加在

        他们头上,直到全部自由都失去为止。”  对于南部的劳动制度,林肯没有深谈,但很显然从他对北部的肯定和告

        戒人们小心表明了林肯对购买并强迫人们工作这种制度颇为不满,那也就是  奴隶制。

        无论林肯怎样小心谨慎,他都不得不面对国会于  8  月  6  日通过的没收法带来的影响。这项法律规定,任何财产,凡经主人同意

        并在其知情的情况下被用来援助或支持反对美利坚合众国的暴乱者,一经发  现即为合法的战利品。假如该财产是奴隶,他们就获得永远的自由。因此,

        那些不忠诚于联邦的奴隶主所拥有的黑人奴隶一经发现就成为自由人,这  样,“一些人享有另一些人的劳役和服务的合法权利被剥夺了。”

        事实上,当联邦军队向南推进的时候,他们发现黑人以不可阻挡之势蜂  涌而来。林肯在这个时候开始考虑一项安置他们的长久性的政策。

        我们不难发现,林肯每走一步都是异常艰难的。早在  9  月初,他要求弗  里芒特修改文告时,没收法便已经生效,弗里芒特的文告关于没收叛乱奴隶

        主财产和解放奴隶实际上与没收法差别不大。林肯之所以让他修改,是因为  他对没收法本身亦不以为然,因为将在前方道路上的一座桥梁搬到平坦的行

        军道路上只会造成障碍。林肯希望逢山开路,遇水搭桥,一步一步逐渐通向  最后的胜利。

        但无疑有很多人过于激进,他们难于容忍林肯像一只蚂蚁那样遇到猎物  只是不断小心翼翼地伸出触角试探,他们觉得这过于胆小,因而感到不满,

        他们需要狮子般猛烈地扑向敌人,将其撕碎。然而,林肯似乎与他们颇为不  同,他考虑的是整个联邦,而不只是北部,联邦宪法保证各州的权利,包括

        保证蓄奴州的蓄奴制,林肯一贯认为,联邦是一个完整统一的整体,虽然目  前形势下有一部分州宣布脱离联邦,但联邦并没允许其脱离,因此,叛乱各

        州依然是联邦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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