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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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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元,不兴你使劲儿捏你弟弟,你当是捏蚂蚁呢!”刘淑芳说。她想到了翁大元幼时与蚂蚁们的把戏。

        “他可比不得蚂蚁,蚂蚁不会哭。”翁大元说。

        娘这么一说,翁大元真感到了捏弟弟与捏蚂蚁差不多是一个感觉:快乐而兴奋。

        后来,当翁二元满周岁之后,翁大元竟主动要求哄弟弟,让刘淑芳腾出身子去上工。刘淑芳极高兴,翁大元小小的年纪就能给大人当个助手,她觉得这是她的造化。她不理解孩子的心理,翁大元从小就过被冷落、被孤寂的生活,感到自己是个多余的存在;弟弟的出生,使他有了“群”和“类”的感觉,大人的生活之外,他终于有了属于自己的生活。动物与婴儿,天然是儿童的伙伴,翁大元找到了自己的伙伴。

        翁大元总是捏翁二元的胳膊腿。起初,翁二元被捏时报之以哭;后来,则报之以笑;再后来,为了招引翁大元对他的关注,会扯着噪子喊:“哥,你在哪儿,捏捏。”

        翁二元是被他的哥哥翁大元“捏”大的。

        哥俩儿长大后,各奔他乡,待久别重逢时,他们不是拥抱,也不是握手,而是互相捏捏对方的肩膀或手腕。外人感到怪异,因为他们不了解他们生活的源头。

        翁二元的出生,风调雨顺的年景,使翁上元心情爽快。他叫大家不要整天门头过日子,也要关心关心队里的前景。他采取了一个半强制性的措施,叫大伙儿吃晚饭时都到村口大皂荚树下去吃,至少是当家的爷们儿,要端饭到那里去。翁上元管这叫“饭场”,饭场的功能是边吃饭边聊天,串串心气儿。这一招儿是顺人心的事,大家都愿意有事没事的在一块聚一聚,人的嘴,除了吃饭,就是聊天的嘛。这一聊天,真的把人聊得跟一家人似的了。

        在这个饭场上,不管男女老少,尊长儿小,口无遮拦,什么话题都聊。

        “队长,你说咱村的地主婆谢亭云都四十大几的人了,怎么跟大闺女似的?”

        “守寡守的呗。”翁上元说。

        “不对吧,守寡的娘儿们都是面黄饥瘦、头发发锈,她倒好,还是那么水灵。”

        “那就是私下里跑瞎,叫野男人的(尸从)软和了。”翁上元说。

        “也不对,哪个爷们儿沾个地主婆?再说,就她的出身,夹着尾巴还来不及,她哪儿敢吐穗呢。”

        “这不稀罕,她自己能给自己找活儿。”翁上元说。

        “怎么个找活儿法?用手抠?”

        “人家不用手,用‘耪’。”翁上元说。

        “啥叫‘耪’?”

        “软木削的个玩艺儿,跟男人的东西似的。”翁上元说。

        场子上的人听得呆了,呆过之后咂摸出滋味来,一个个把自己笑翻了,笑得口唾四溅,屁声连天——

        “翁上元,你还是队长呢?比谁都不正经!”

        “什么狗日的队长,牲口头儿。”翁上元说。说完,自己觉得这话说得很机智,很够水平,自己也乐了起来。

        “咯儿,咯儿,咯儿咯儿咯儿咯儿…”

        “嘻嘻,嘻嘻,嘻嘻嘻嘻……”

        牲口会笑么?可能会吧。

        人们还沉浸在放浪的快乐之中,“别笑了,咱们商量点正事。”翁上元突然说。大家的笑也就戛然止了——

        “啥事?”

        “人家外村都有电了,咱是不是也该扯上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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