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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需要注意的是,从地上次凑近按键板直到此刻,电梯门没动过,显然是因为有人按住了外部按钮。但此人一直没有在画面中出现,甚至连影子也没进入摄像范围,说明这人非常熟悉酒店的情况,且包藏祸心。
前面已经说过,蓝可儿是个肢体语言丰富的人,她的一系列动作被炒作为“鬼爪”,实际上她只不过是在跟站在画面右侧的人说话,似乎在向对方解释某件事,或拒绝对方某个要求。
但是,如果对方站在画面右侧,那么位置在画面左侧的外部按钮被谁按住了?
答案是,此时除蓝可儿外,电梯外还有两个人,分别在电梯左右两侧,两人都刻意避免进入监控录像范围。
鉴于蓝可儿疑似向其中一人做出解释,且尸检证实她没遭到性侵犯,有理由怀疑此二人为情侣,且误会蓝可儿为第三者。考虑到美国的国情,亦不排除两人是一对同性恋人,但其中一人为双性恋者。
随后,蓝可儿从画面左侧离开监控录像范围,但那个跟她交谈了好一会儿,理应在画面右侧的人却没有跟她同行。此人显然是为了避免进入监控录像范围,刻意等电梯门关闭后才跟上。
注意视频里按钮的熄灭,电梯门再次开启时,已经是另一楼层。也就是说,蓝可儿离开后,就没有人用按住外部按钮,电梯恢复了正常运作。由此推断按住外部按钮的人亦跟蓝可儿一起离开。
由于蓝可儿自此之后便失踪了,有理由相信她被对方带到十四楼某个房间,随后遇到禁锢及杀害。
网上有很多人留意到视频有剪辑及修改痕迹,因而怀疑洛杉矶警方包庇凶手。我就此事询问表哥,他对此的回应是,每个地方都可能出现腐败,美国也不例外。但美国是一个言论相对自由的国家(注意,只是相对自由),而且此案引起全球关注,除非凶手是奥巴马的私生子,否则谁有这个能耐包庇凶手?
美国媒体最喜欢曝光这方面的丑闻呢!
洛杉矶警方一直没能找到蓝可儿的下落,得靠客房投诉水压低,酒店方面清洁水塔才意外发现尸体,这已让他们丢面子丢到国际级。若不能尽快破案,将凶手绳之以法,恐怕还会继续出丑。因此,所谓“包庇论”只不过是某些人哗众取宠的伎俩而已。
那洛杉矶警方为何要对视频进行剪辑及修改呢?
表哥认为是出于办案需要,因为网友能获取的信息,凶手同样能够得到,甚至用来回避警方调查及法律制裁。因此,在对外公开的视频中有必要删除部分敏感信息。
“若凶手不小心在视频中暴露了自己的相貌,看到视频后不立刻潜逃才怪。我要是凶手,就算不马上去整容,起码也要换个发型。”表哥以此结束这个话题。
Chapter②广东少年九天化尸
2008年,在广州当刑警的松哥衣锦还乡,少不了和众哥们儿聚一聚。他在饭桌上大谈办案经历,当中就有让人毛骨悚然的“九天化尸”案。
松哥是我中学时的同桌,之所以要叫“哥”,除他比我大两个月外,还因为他块头比我大。上中学那三年间,我从没打赢过他。我一直认为他这种“坏人”该当警察,实际上他还真的当上了刑警,并且很臭美地回来请我们几个哥们儿吃饭。
开场的废话就不多说了,直奔主题。松哥在饭桌上大谈自己的办案经历,当中让人印象最深的是周小龙案。
这宗案子虽然有点儿复杂,但还不算难办,约花了一个月时间便破案,过程大致如下:
2008年5月21日,十三岁的初二学生周小龙没有像往常那样,于放学后返回家中,家人遍寻不着遂报警求助。
30日,警方接到群众报警后,于学校附近的一处僻山坡上找到一具高度腐烂的男尸。经现场勘验,证实死者为已失踪九天的周小龙,死因是钝器打击致重度颅脑损伤。因该案已引起当地居民恐慌,上头高度关注,下令成立专案组调查,松哥便是其中一员。
松哥跟同僚以排除法,将嫌疑人逐一排除,最终调查范围收窄为死者身边的亲友。据调查所知,死者父亲为离异后再婚,与前妻生有一子,名为周俊杰,比死者大三岁。
从亲友口中得知,死者并不知道周俊杰是自己哥哥,虽然两人就读于同一中学,且住所相隔不过百米,却几乎没有来往。
幼年发生的家庭变故使周俊杰对父亲心生怨恨,曾说“弟弟家的生活条件相对好一些”之类的话,他的父母还为抚养费等问题,数度对簿公堂。
综合这些因素,不禁让人对周俊杰产生怀疑,虽然他只有十六岁,但童年的经历显然使他对周小龙心怀怨恨,有充足的杀人动机,因而将他锁定为嫌疑人。
6月24日凌晨,松哥跟其他专案组的同僚正式将周俊杰逮捕。经盘问后,周俊杰承认将弟弟杀死,并坦白行凶过程。
周俊杰一直忌妒弟弟得到父亲善待,因而心生怨恨,早干半年前萌生杀机案发当日,他在路上碰见周小龙,便以武力胁迫,将对方带到一处偏僻山坡扼颈致昏,再用石块砸击致使其颅脑破裂死亡,随后仓皇逃离现场。
案子是侦破了,但此案有一疑团却至今仍未解开。
失踪九天的周小龙,被发现时尸体已高度腐烂,全身皮肉、内脏全都没了,仅剩下一副完整的骨架以及一点儿残留下来的头发。更离奇的是,他的校服竟然仍完好地穿在身上。
人从死亡到尸体腐化为白骨,所需的时间因环境条件而各有不同。笼统而言,在空气中需时一年、水中两年、埋在地下三年。周小龙暴尸荒野,尸体要腐化到变成白骨这个程度,理论上至少要一年时间,虽然温湿度等环境因素,对此会有某种程度上的影响,但也不可能将时间缩短到9天之内。
“九天前还是个大活人,九天后却变成一副白骨,也用不着请教什么专家,仅以常识就能判断这是不可能的事,法医也说从没遇到过这种情况。”松哥说。
我问他会不会是附近的动物将死者的尸体吃掉了?
他摇头道:“我们首先考虑的就是这个可能,但死者的校服完好,流浪狗肯定没这么斯文。”
我又问是否存在人为的可能性,他笑道:“人是他哥杀的,这个十六岁的小伙子杀人后就慌张地逃走,根本没考虑处理尸体的问题。他要是有心思把尸体弄成骨头,就不会任由其暴尸荒野。随便挖个坑埋掉,也不会这么容易被人发现。至于尸体是否被其他人动过手脚,我认为可能性几乎是零。在附近活动的都是当地人,之前也没出过什么变态狂,正常人谁会吃饱饭没事干,去捣弄一具尸体?而且案发地点偏僻,要不然也不会在案发九天后才有人发现尸体。”
我又问会不会是老鼠之类的小型动物,他还是摇头:“再小的肉食动物也有牙齿,撕咬尸体必然会在骨头上留下牙齿印痕。可是,我们在尸骨上却没发现类似的痕迹,怎么看也跟自然腐化一样,就是腐化时间短得匪夷所思。”
我苦思半天,终于想出一个比较靠谱儿的假设——行军蚁。
行军蚁是昆虫中的战斗机,一窝至少有上百万只,半天就能把一只生猛的野猪啃得只剩骨头。周小龙从遭到杀害到尸体被发现,有整整九天的时间,足够让行军蚁把骨头也舔干净十几回。
后来,我以此为假设撰写了《诡案组》里的“化尸童姥”。不过松哥却认为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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