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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建北洋海军
海防问题是近代中国面对资本主义列强的挑战而提出的重要课题。鸦片战争改变了历代备边多在西北的状况,东南海疆成为国防第一线,原来“华洋隔绝之天下”,一变而为“中外联属之天下”,从而赋予海防问题以近代的意义和全新的内容:防御对象不再是阴代那种散股的倭寇和海盗,而是日益向外招展殖民市场、力图按照自己的面貌改造世界的资本主义列强,其经济发展水平和综合国力远远超过古老的封建主义中国;海防问题不再是只涉及东南沿海安全的局部性问题,而是一个关系到国家独立地位和民族发展前途的全局性问题:海防建设不再是增加旧式“风篷”和“孤矢”,而是中国向西方学习、取其长技、实现近代化努力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70年代以后,由于国内农民起义的逐渐平息和外国资本主义的加紧侵略,内部矛盾趋于缓和,外部矛盾日益激化,边疆危机纷至沓来。是时日本“逼于东南”,俄国“环于西北”,“外警之迭起环生者,几于无岁无之”
①,时势迫使清政府不得不把视线转向对外关系,筹办海防,建立新式海军。1874年日本出兵侵略台湾,使清朝有识之士觉察到日本对中国构成了严重威胁。
奕说:“日本兵扰台湾,正恃铁甲船为自雄之具。彼时各疆臣因防务未集,骤难用兵,均以彼有此船,中国无此船为可虑之尤。自台事就绪,而揣度日本情势未能一日忘我,不能不豫为之备,于是有海防之议①。
是年11月5日,总理衙门递呈《海防亟宜切筹武备必求实际疏》,强调筹办海防的必要性和紧追性,并提出“练兵”、“简器”、“造船”、“筹饷”、“用人”、“持久”等项办法,请交滨江沿海各省督抚、将军讨论。
19日正在广东揭阳家居的丁日昌通过广东巡抚张兆栋将其前在江苏巡抚任内、“参以西人筑台练兵之法”而拟定的《海洋水师章程》6条递呈,“以备圣慈采择”。他提出海军统一指挥与分区设防的主张,建议根据中国沿海海域的自然条件与国防需要,创立北洋、东洋、南洋三支海军,各设提督一人,北洋提督驻天津,负责直鲁两省沿海防务;东洋提督驻吴淞,负责江浙两省沿海防务;南洋提督驻南澳,负责闽粤两省沿海防务。三支海军各备大兵船6艘,炮船10艘,每半年会操一次,以期“三洋联为一气”。清廷将总理衙门和丁日昌的条陈交沿江沿海各省督抚详细筹议,限一月内复奏。当时左宗棠在陕甘总督任上,辖境并非沿海沿江地方,但总理衙门认为他“留心洋务”,所以也咨请他参加讨论。
有关各省督抚在复奏中,虽然原则上都承认“海防一事,为今日切不可缓之计”,总理衙门“原奏六条”,“亟应筹办”,但由于思想认识水平不同和各自处境的差异,所以在具体主张上还存在着很大分歧,而分歧的焦点则在于战略防御重点应该放在什么地方的问题上。
奉命简阅长江水师的彭玉麟、两广总督英翰等认为,与其加强海防,莫如整饬长江防务,可为“东南久远之计”。湖南巡抚王文韶、山东巡抚丁宝桢把俄国看作最大威胁,一个主张注重西北塞防,神速进军收复新疆,一个主张注重东北塞防,保卫清朝“根本重地”。湖广总督李瀚章、福建巡抚王凯泰、钦差办理台湾等处海防兼理各国事务大臣沈葆桢、两江总督李宗羲等则强调海防为当前第一要务,主张优先筹办。
①醉福成:《强邻坏伺谨陈愚计疏》,《庸盒海外文编》,卷32,第6页。
①《光绪元年六月二十二日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奕等奏折》,《洋务运动》(二),第337页。
李鸿章是最大的海防论者。他遵旨上了由幕僚薛福成代笔的《筹议海防折》,系统地阐述了自己对海防问题的看法。他认为“总理衙门陈请六条,目前当务之急和日后久远之图,业经综括无遗,洵为救时要策”。明确表示“居今日而欲整顿海防,舍变法与用人别无下手之方。”这里的所谓“变法”,主要是指改革军事制度,建立近代海陆军;所谓“用人”,主要是指改革科举制度,培养新式人才。他根据中外军备状况和中国地理环境,主张中国应“以陆军为立国根基”、“就现有陆军认真选汰,一律改为洋枪炮队”;同时“亟练水师”,加强海防,而“其防之之法,大要分为两端”,即“守定不动之法”和“挪移泛应之法”,因此“外海水师铁甲船与守口大炮铁船皆断不可少之物”。他同意设立北、东、南三洋海军,但认为各洋海军均须拥有大铁甲船二艘,“一处有事,六船联络,专为洋面游击之师,而以余船附丽之,声势较壮。”他鉴于筹办海防需款甚巨与清政府“财用极继”的矛盾现实,断言“欲图振作,必统天下全局,通盘合筹,而后定计。”他称赞曾国藩“暂弃关外专清关内之议”为“老成谋国之见”,认为“新疆不复,于肢体之元气无伤,海疆不防,则腹心之大患愈棘。”他建议停止进兵新疆,改用招抚办法,准阿古柏等或如云、贵、粤属的苗瑶土司。自为部落,或如越南、朝鲜的略奉正朔。“其停撤之饷,即匀作海防之饷,否则只此财力,既备东南万里之海疆,又备西北万里之饷运,有不困穷颠蹶者哉?”他还力主“开源节流”,“仿行西法”发展民用企业,设厂制造耕织机器,开采煤铁各矿,兴办轮船铁路,榷其余利,养船练兵①。
李鸿章不仅上疏陈词,而且授意丁日昌围绕总理衙门原奏6条“筹议切实办法”。丁日昌遵嘱写成《海防条议》,请李鸿章代为上呈。《海防条议》
实际上已经超出总理衙门所提练兵、简器、造船、筹饷、用人、持久六条的范围,而是从更广泛的背景上探讨加强海防的途径,涉及经济领域的改革和近代化问题。李鸿章“披读再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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