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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自强与剿捻」-培养“制器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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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培养“制器之人”

        基于“自强”的需要,李鸿章在引进“制器之器”、创办军事工业的同时,试图推进科举改革,造就掌握科学技术知识的新式人材。

        清承明制,取士仍由科举。清以科举为“抡才大典”,无论文武,总以科甲为重,谓之正途。“其余虽能学贯天人,道侔伊吕者,皆谓异路。”

        ②文科乡会试皆三场,各场试以四书文、五经文、诏、表、判、策、论,三场中以首场为重,而首场尤以四书文为重。乡会试如此,童生院试与生员的岁、科试亦然。四书文亦称八股文,八股言其形式,四书则言其内容。以八股取士的科举制度,坚持“凭文而取,按格而官”的原则,企图用功名利禄笼络知识分子,用儒家学说“化民成俗”,借以巩固封建统治。随着封建制度的愈趋腐朽,科举制度流弊日深。及至鸦片战争前后,由于外国资本主义的崛起,促使一批忧国之士认识到八股取士导致士子只知诗文而不通中外,“心术坏而义理锢”。为了遴选真才,以适应时势之变迁、挽救清朝统治的危亡,必须改革科举制度。当时,龚自珍、潘德舆等倡导于下,祁、王茂荫等奏请于上,他们相互呼应,要求改善而不是废除科举制度。他们尽管都是封建制度的“补天”者,但他们讥切时弊,呼吁改善八股取士制度,却使“万马齐喑”的黑暗王国透露出一线光明。

        太平天国运动和第二次鸦片战争,犹如强烈地震一样,撼动者清朝封建统治。严重的“内忧外患”,暴露了科举乏才的危害,推动着晚清科举改革的进程。早期维新志土和某些洋务官僚成为推动晚清科举改革的主要力量。

        1861年早期维新志士冯桂芬在《校邠庐抗议》一书中,发表了《改科举议》、《制洋器议》等论文,成为60年代思想界倡导科举改革的嚆矢。随后王韬、郑观应等维新志士接踵而起,分别写成《上丁中丞》、《变法自强》

        和《论考试》、《西学》等论着,在思想界掀起了一股宣传科举改革的浪潮。

        与此相呼应,李鸿章等一批洋务官僚纷纷上疏清廷,企图依靠皇权把变通考选之制的理想付诸实践。据约略统计,从同治三年李鸿章请专设一科取士开始,到光绪十三年陈琇莹请将明习算学之人归入正途考试为止,洋务官僚奏请变通考选之制的,就多达十五、六人次,比鸦片战争前后增加了七、八倍。

        着书立说的早期维新志士和上疏建言的洋务官僚在改革科举问题上,具有某些一致或相似的见解。

        他们朦胧地认识到经过两次鸦片战争,资本主义列强纷至沓来,闭关锁国、孤立于世界之外的时代一去不复返了。在中外接触中,中国封建主义暴露了自己的落后,而外国资本主义则显示出自己的先进。中国只有翻然变计,师敌所长以自强自立,才能摆脱落后而跻身于先进之列,免于挨打受辱的命运。新时代要求“洞达时世之英才,研精器数之通才,练习水陆之将才,联络中外之译才。”

        ①然而,八股取士制度却只能引导士子“鹜虚而避实”,学用脱节。为了造就新时代所需要的新式人才,必须“推广中西之学,宏开登进之途”,改革之举,引进西学,以西学之精否为取士的标准之一。这就突破了封建主义的藩篱,更新了传统的崇尚义理、轻视末技的价值观念,为改变人们对封建文化的盲目追求和在中国广泛传播西学开辟了道路。

        ②《运会说》,《记闻类编》,卷4,第27页。

        ①薛福成:《强邻环伺谨陈愚计疏》,《庸盦海外文编》,卷2,第17页。

        他们一般都认为科举制度系“祖宗成法”,难于率议更张,应“寓变通于转移之中”,一面改革科举考试内容,一面于文武正科之外,特设专科以考西学,“可与科目并行不悖,而又不以洋学变科目之名。”

        ②当然,他们之中也有人或者主张废八股、进而“废科第而为荐举”,或者主张兴艺学而反对另立一科。

        他们一般都主张把改革科举与兴办学堂联系起来,多设学堂随地教人,多选学生出洋学习西学,以期造就适合于新时代需要的“真才”,并力图使学堂毕业生和留学生都获得正途出身,齐仕进于科第。当然,他们之中也有人或偏重于改革科举,或只倡导兴办学堂而未涉及科举改革的。

        李鸿章早年既业八股以窃科第,又着意通经致用之学,前者使他深知八股之害,后者使他关心“尊主庇民”。他的科举改革思想与实践,经历了一个逐步发展的过程。大约从19世纪60年代初开始,他的侧重点在于变通考试功令,另开洋务进取一格,而不是否定科举制度本身。因此,他一面力争改功令、兴洋学、废弃小楷试帖,一面采取了一些趋就“科目”的措施。

        如果说李鸿章的洋务活动是从“师夷长技”“练兵练器”开始的话,那么李鸿章推进科举改革的努力则是以创办新式学堂作为突破口的。因为当时科举制度制约着教育制度。正象时人所说的:

        “自明科举之法兴,而学校之教废矣。国学、府学、县学徒有学校之名耳。考其学业,科举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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